“两高一部”联合发布意见 帮信罪办案标准进一步明确!
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2015年11月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(九)增设的罪名。去年以来,在严厉打击下,帮信犯罪形势有所好转,但涉“两卡”犯罪案件数量仍处高位,占全部帮信犯罪案件的80%左右。在司法实践中,因出台的规则效力层级不一、条款内容分散,存在裁判尺度不一等现象,亟需统一法律适用和政策把握标准。为依法打击帮信犯罪,斩断电信网络诈骗等信息网络犯罪的上下游链条,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立足执法司法实践情况,开展专项调研,广泛征求意见,反复研究论证,根据刑法、刑事诉讼法、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法律和有关司法解释规定,联合制定了意见。
意见共5部分、16条,就办理帮信犯罪及其关联犯罪的总体要求、依法认定帮信犯罪、准确把握刑事政策、坚持综合治理等问题进行了全面系统规定。意见根据立法规定和司法实践发展需要,调整和整合了有关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,进一步明确了帮信罪的主观明知认定规则,涉“两卡”帮信罪的“情节严重”认定标准,以及帮信罪与掩隐罪、诈骗罪等关联犯罪共犯的区分规则,旨在解决法律适用和司法认定不统一的问题。
据介绍,意见将原规定的出售、出租本人银行账户、支付账户并达到相应流水金额的“情节严重”标准,明确为出售、出租本人3个银行账户、支付账户并达到相应流水金额的“情节严重”标准;将原规定的收购、出售、出租他人电话卡20张以上属于“情节严重”情形,调整为不再区分他人、本人,只要收购、出售、出租电话卡20张以上,即认定属于“情节严重”情形,进一步严密刑事法网。
意见提出,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,并对从严、从宽的具体情形予以明确。根据意见,办案机关要依法从严惩处组织性、职业性和跨境协同实施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行为,以及实施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犯罪的组织者、策划者、指挥者、骨干成员等。利用“深度合成”等人工智能技术实施犯罪等被列为从严惩处的情形。对于未成年人、在校学生,以及处于犯罪链条末端、情节较轻的人员,依法从宽处理。在综合治理方面,意见对依法做好行刑衔接以及推动落实司法建议、检察建议等提出要求。对于利用职业便利或者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实施帮信犯罪的“内鬼”,意见提出要依法落实职业禁止、禁止令。
(责任编辑:单晓冰)